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1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风险管理
[DOI]10.13939/ki.zgsc.2017.06.047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商业银行贷款的有效补充,对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是也面临着各种潜在的风险,贷款风险时有发生,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l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一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贷款风险的管理水平有限,不能有效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水平,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
1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
1.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之为违约风险,指的是借款人在未来没有意愿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合约,不能及时地偿还本息或者缴纳利息的风险,从而对贷款人造成损失。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当信息不对称时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导致信用风险的发生。例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个人信用信息不对称,我国个人信用建设还不够完善,个人信用的透明度比较低,导致了我国公民中存在着信用比较差的群体,这些群体往往具有偿还能力而故意地拖欠或者不偿还。再加上我国对于个人违约的处罚力度不足,违约成本比较低,从而导致违约的发生。由于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能力,但是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当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下滑时,就可能导致对贷款无法偿还,这种情况也会造成违约风险的发生。
1.2市场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时间比较长,一般都在十年以上,而对于市场经济环境来说,在比较长的时期内相关事物的价值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例如常见的房价下降与上涨等。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了贷款需要提供抵押物,市场环境的变化,会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升跌。对于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来说,其抵押物往往是已经付首付的住房,房价价格的变化就会造成抵押物风险,以及房地产法律纠纷方面的风险。近年来我国的房价上涨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房价价格过高以及房地产泡沫的存在,都会导致国家宏观调控,当房价的周期发生变化时,特别是房价下降时常常会造成抵押物风险的发生。
1.3担保方式所带来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担保方式往往是利用贷款的住房来进行抵押,在这一过程中也可能会导致风险的发生。例如目前房地产开发商进行销售时采取的都是预售的模式,房屋没有建设完成就进行销售,而消费者则需要提前支付相应的资金等。由于住房施工没有完成,在购买的过程中进行抵押贷款时,就可能因为住房发生问题而产生风险,例如一些城市的烂尾楼等。再加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难以了解贷款对象的财务状况,不能有效把握市场的变化趋势,不能准确地判断抵押品的价值,会导致价值的错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违约风险的发生。
1.4开发商的风险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当资金紧张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公积金贷款不能得到偿还而产生损失的风险。例如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基本采取预售的模式来进行销售,便于房地产商快速地回笼资金,但是由于消费者所购买的住房并没有真正地完成。在这种模式下相当于期房,当开发商在未来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链断裂或者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按时交房而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入住时,也会产生贷款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般会不按时还款,这样就会产生经济方面的损失。
2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对策
2.1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应当提高贷款风险管理意识,加强内部的监督和管理,例如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使公积金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出现公积金贷款的不合理发放以及挪用等现象。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将贷款风险的管理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内部建立完善的授权制度,实现分权监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重要的决策组织,要重视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例如需要不断地完善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对管理中心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人员风险控制意识的高低对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管理人员要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带头作用,对员工进行科学有效的引导,从而不断地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严格地按照内控制度做好贷款风险管理工作。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人员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执行者,提高他们的风险管理意识,有利于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加强贷款风险的宣传工作,明确相关工作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使风险管理贯穿到公积金贷款的全过程。资金的安全对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应当在提高贷款风险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对资金的监督,掌握资金的流动情况,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地执行内部控制的制度。
2.2建立信用评级体系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做好信用评级对于防止风险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央行逐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能够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之间信息的共享。透过个人信用系统,对于商业贷款等借款过程中具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考虑提高首付、降低贷款额度、减少贷款年限等方式来降低风险。当发现借款人存在着未偿清的债务,以及收入还贷比不能满足相关标准时,可以考虑不予贷款。信用风险管理近年来得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重视,信用风险管理由之前的定性阶段逐渐发展到定量阶段,通过建立信用风险模型,能够对于信用风险进行准确的管理,对于风险发生的后果也能够进行很好的控制。借鉴国外金融机构对于住房贷款的发放原则,主要考虑贷款人的个人能力、品德、资本状况、抵押品以及行业环境等,通过综合考虑这些因素来考虑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发放多少贷款。(需删除)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比较强的政策性特点,其服务对象主要为具有比较稳定收入的个人(职工),这一群体处于社会的中下层(并非中下层),他们偿债主要来自工资薪酬这一单一来源,这类人群工作稳定性被打破之后还款能力就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信用评级的过程中,需要综合性地考虑到相关社会因素的影响,通过建立信用风险模型,能够对于信用风险进行更加准确的管理,对于风险发生的后果也能够进行很好的控制。
2.3加强风险的评估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来说,其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对风险的评估不科学,没有准确地预测风险,从而导致风险的发生。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说,应当不断地与时俱进,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内部风险评估机制,做好信息的甄别和调查工作,例如应当利用目前比较先进的信息技术,了解贷款人的信用以及财务状况,从而做好风险的分析和识别。在贷款风险的评估过程中,要对风险发生的高危对象,例如下岗人员、患病人员等进行系统性的调查,了解风险的类型,对风险的趋势进行科学判断,防止贷款无法收回。对于贷款人个人信用的评估,主要判断其个人的诚信情况或者风险指标能力等。对于贷款风险,应当重点分析贷款人的还款能力,例如借款人的职业以及行业的发展前景等。
3结论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贷款流程和标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做好借款人的调查和后期管理。要重点做好借款人前期的信用分析和相关的财务调查,分析贷款的风险系数大小,必要时可以建立相应的信用评级体系,使信用评级更加的科学化。此外还应当加强对贷款的后期管理,加强对贷款的追踪检查,确保贷款能够专款专用,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地处理,确保资金的安全,防止贷款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王全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风险管理[J].经贸实践,2016(11):173.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2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措施
1住房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1.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量的一条重要原则。现如今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
1.3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周期风险是指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相比其他产业,房地产业对于经济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经济扩张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变现不成问题,银行与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乐观的预期,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数量也急剧增加。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1.4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它是由其业务短存长贷的资本结构所决定的,利率的波动无论是涨还是跌对银行都会带来损失。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2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针对上面所述的这些风险,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出发,提出一些防范的措施,使房抵押贷款在为民众有效服务的同时所带来的风险尽量最小化。
2.1违约风险的控制
针对购房者存在违约可能性,我们应从以下两点入手:一是银行在接到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后,需要对购房者的基本情况(如收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购买房屋的用途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贷款与否及合同条款的拟定。二是对置业者的资信进行审核。审核的指标主要有:置业者的家庭总收入及储蓄证明:家庭人口、人均月收入;月供占月收入的比例。2.2流动性风险的控制
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而用于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存款及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已处于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但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尚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覆盖率低,来自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7年实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仅有7187.91万;公积金存在应建未建的现象,如一些民营企业还未创建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的公积金较少,普及面不广。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着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让住房公积金切实地满足消费者实现住房融资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
2.3经济周期风险的控制
房地产业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应建立个人住房抵押
贷款风险预警系统,防范市场和政策风险。一是建立风险预警的数据库,从各个方面取得数据,不断积累和完善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模型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开发合适的风险预警模型,对预警区间、警戒线以及指标权重、概率密度函数等设置合理参数;三是建立快速反应和预控机制,对风险预警系统显示的潜在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降低经济周期给住房抵押贷款带来的风险。
2.4利率风险的控制
针对利率变动带来的风险,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发可调整利率抵押贷款,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可将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风险转嫁给借款人,同时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风险也可转嫁给银行。二是开发固定利率抵押贷款,它是指在抵押贷款合同所规定的还贷期限内,贷款利率固定不变的抵押贷款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了大部分的利率风险,如果银行能够通过获得固定利率资金来源与贷款相匹配(如发行固定利率债券等),可以避免相应的利率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3结论
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置业者、银行以及开发商三方的利益,要使其带来的风险降低到最小化,上面所述的防范措施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们应该不断完善。总之,三方都应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贷款产品的设计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强化风险控制,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品种,使其适合不同的住房需求者,最大限度的确保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推动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许辉.关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及防范策略的研究[J].物流科技,2004,(6).
[2]金宁.浅谈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1).
[3]胡红星.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与防范[J].经济师,2007,(6).
[4]邱娟华.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10).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3
【关键词】房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上世纪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住房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我国逐步建立完善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职工购房所需资金问题。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大幅提高,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同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也在不断增多,面对昂贵的房价,较低收入人群普遍选择房贷方式购房,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呈几何级增长。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势,成为摆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即:职工购买商品房贷款和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贷款等。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利率较低、办理程序简便。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能够为缴存人提供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偿、优惠服务,适合家庭不超过两套住房、拥有面积在政策范围以内、具备偿还贷款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多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商业贷款优惠政策逐渐收紧,商贷利率走高,就目前情况而言,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最佳选择,可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群众生活密切相联。
(三)信贷业务和风险逐渐增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数据分析,截至2010年底,安徽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0.82亿元,而仅2010年一年,全省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06亿元,占贷款累计总额的24.23%。到了2011年,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5.43亿元,同比增长3.33%,增加4.37亿元,其中笔者所在的亳州市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全省最快,达到142.28%。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增长,信贷业务风险必然也会逐渐增大。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成因
(一)来自于运行机制的风险。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但是由于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机制仍不健全,在运作过程中除了要承担常见的商业贷款风险外,还容易产生一些特有的管理风险。
1、受利益驱动,被委托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回收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如果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相比较来说,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益高、程序简便、办理快捷,导致受委托商业银行对发放公积金贷款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致使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无形中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2、受信息化建设滞后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遭遇瓶颈。一是目前我国不少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许多职工难以及时获知自己的个人信息。二是受委托银行网络优势强大,与管理中心滞后的信息化建设形成鲜明对比,双方数据不能同步更新,直接影响到贷款程序的正常运行。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私人信息保密措施不严,也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对贷款职工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这种优惠政策现阶段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但从长远看,未来可能导致资金缺口,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保持稳定。
(二)来自于宏观经济调控的风险。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果宏观经济发生通货膨胀,实行相对固定利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有蒙受贬值的风险;再者,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就会加重,逾期率上升的可能性也会加大。
(三)来自于服务对象的风险。
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面临下岗或买断工龄,借款人的收入减少还款能力下降,或者遭遇疾病灾害等意外事故以及死亡、离异等情况,甚至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灭失,无经济能力归还贷款。
四、如何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监管,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如何有效控制贷款风险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日常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体地位,与各受委托商业银行分清公积金贷款委托业务的风险责任关系,强化责任追究,督促受委托商业银行建设强有力的还款催收队伍。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信息化建设,加快贷款业务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升级和维护工作,与受委托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和同步更新,同时确保贷款客户信息安全。
(三)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制度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对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抵押物变现和外部环境风险监测、贷款逾期风险级数预报等进行统一管理,一旦出现各种贷款风险,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有力。同时,将公积金缴纳、使用和贷款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四)应进一步重视存贷挂钩,将贷款人年龄及婚姻状况、购房目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比例和信用等级等指标作为发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审核的重点,实施有重点的政策倾斜。
参考文献:
[1]牛艳,邱桂杰.借鉴国外经验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商业经济,2010,(7).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4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举措
市场是风险的聚集地,任何行业进入市场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具有投资和融资性质的金融行业。公积金贷款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自然而然存在着不少风险。若这些风险不及时预防和控制,将会给利益双方带来无法预估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市场的正常运行。相反地,提前做好公积金贷款的风险预防和控制,能够最大化地减少各方的利益损失,保证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1公积金贷款的主要风险
1.1利率风险
利率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利率进行调节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必须符合国家的利率标准,跟随国家的利率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当央行上调利率时,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上涨,这会无形之中加大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另外,利率降低,虽然表面上看有助于抑制房价增长,但是却降低了房产的实际价值,若房屋的实际价值降低到小于贷款的余额时,借款人极有可能抛弃抵押物,并拒绝继续支付房款。此时贷款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变现时,会因为变现金额无法弥补贷款余额而亏损,形成抵押风险。
1.2政策风险
公积金贷款对国家政策的依赖性较强,因而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变化,会给公积金贷款带来一定的风险,使得借贷双方的利益受损。比如,政策规定中低收入者是住房贷款的主体,这一举措使得购房不再只是富人的“专利”,一些低收入者也能跻身“有房一族”。但是很多中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不太稳定,还款较为吃力,一旦出现突发状况,容易造成还款资金不足,给公积金贷款带来一定的风险。
1.3管理决策风险
由于公积金管理者的错误决策而引起的公积金亏损,就是所谓的管理决策风险。我国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形成时间尚短,仍处于初级阶段,对应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关于贷款的流程和方法,各个省市存在一定的差异,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不同的省市在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水平也各有千秋,在管理的方式上不够科学合理。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公积金的管理者很容易做出不正确的决策,形成管理决策风险。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贯彻落实民生政策和追求经济利益,通过减少贷款限制、增加贷款金额、采用违法手段减少贷款程序等方式实现。这种行为虽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某些家庭的居住问题,但是却存在极大的风险。
1.4操作风险
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通常是普通公司职工,贷款工作人员难以对借款人的资质、抵押物等进行一一调查,导致抵押物的价值估算不准确,贷款手续欠缺,甚至贷款的金额超出了借款人能够偿还的范围。另外,贷款人员自身缺乏良好的道德素质,在工作中常常难以约束自己的行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违背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或者在没有全面了解借款人的职业、收入水平等情况下便进行贷款的发放。以上这些都是公积金贷款的操作风险。
1.5借款人风险
借款人的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受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影响,尽管借款时借款人有稳定的工资来源,然而一旦遇上各种天灾人祸,会造成借款人还款困难,甚至使得借款人失去偿还的能力。另一方面来自借款人的道德素质,比如存在一些借款人缺乏诚信的意识,漠视法律法规,违背贷款合约的规定,故意拖欠贷款,甚至拒不还款,给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较大的风险。
2公积金贷款的风险控制举措
2.1完善借款人信用管理制度
我国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期限通常比较长久,这期间也存在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会形成一定风险,特别要注意的是由于借款人的个人信用问题而引起的风险。对此,建立一套完善借款人信用的管理制度,实现借款人信用评估的全面性显得尤为重要。其中,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档案库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在这建立档案信息的时候,需要将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文化程度、所处职位、工资水平以及家庭整体的经济情况纳入其中,进行相应的审核评估。
2.2完善贷款审批制度
公积金贷款中,对借款人进行全方位的审批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在实际的审批中,应当采取多级审批的方式,对各层级的审批进行严格把关,建立一套完备的贷款审批制度,从而实现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比如在实际的贷款工作中,若有客户违约拖欠贷款金额,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通过跟踪记录和催收等方式收回资金。在贷款时,应当让借款人留下备用号码,以免出现意外无法联系,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当借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还款能力时,由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从而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除此之外,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银行之间应当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可以通过会议的形式,实时进行交流沟通,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并达到有效防范风险的目的。另外,将贷款的审核的人员和信贷人员进行分离,避免出现审核不严的现象,带来操作上的风险。
2.3转移贷款风险,成立担保机构
通常,政府可以出资成立相应的房地产担保机构,担保机构的特点是公信度强、操作规范、社会认同度高。应当充分实现房地产担保机构和公积金管理处的相互合作,将贷款的风险进行专业化的分工,使得贷款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成功将一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转移给担保机构,保护公积金业务的正常发展。当借款人利用住房公积金借款购房时,担保机构为借款人做出担保,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保证和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借款人也要进一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担保。假使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时还款,则住房担保机构需要到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以此承担连带责任。通过成立担保机构,为借款人做出担保,可以成功将住房公积金的风险转移出去,对于抵押物存在估价不准的情况导致难以处置的问题,就成功得到了解决。这种方法同样适用于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形成的贷款风险和担保问题的情况。
2.4强化内部监管
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要从各方面着手,强化对公积金贷款的内部管理。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制度,管理和约束信贷员的行为,使之行为规范化。同时,应当建立一套健全的奖惩机制,不仅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而且能够激发信贷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内部监督包括领导对下级的监督和基层员工之间的互相监督,将内部监督的功能发挥到最大。另外,需要注重对优秀信贷人才的培养,从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两方面着手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将风险防范的意识灌输到每一位员工的脑中,并将这些风险与员工的利益挂钩,让员工明白防范风险的意义重大,并随时具有风险控制的意识。
3结论
公积金贷款存在较多的风险,且有些风险是无法避免的,对其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是一项长久的工作。针对这些不同的风险,应当从不同角度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制度的规范作用和借贷双方的自我约束,对风险进行控制,尽力将风险降到最小,保障公积金贷款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控制,将民生政策落到实处,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
作者:唐少平单位: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
参考文献:
[1]古丽萍.浅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与控制措施[J].金融经济,2014(24):149-150.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5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风险防控应从政府、小额贷款机构和贷款用户三方主体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政府和社会要构建良好的外部宏观环境;小额贷款机构也要从内部进行调整完善;最后,小额贷款用户也要规范自身的金融行为。下面,本文将从这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风险防控提出对策建议。
一、从政府和社会角度来看
我国经济发展是不断变化的,这使得小额贷款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新形势要求我们从外部环境入手,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优化外部宏观环境:例如,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健全风险监管体系、完善司法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等等。以此来为小额贷款风险防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放宽制度规范,加大小额贷款财政扶持力度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种种信用特点,小额贷款具有特殊性,其目标客户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防范水平低,所以为防止出现市场混乱。我们国家在实施小额贷款初期就对其业务范围、市场定位、区域发展等方面做了严格的规定。这种严格的监管使得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空间大大受限,也面临更高的违约风险。所以为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的防控能力,政府管理部门应该逐步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规范,并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对小额贷款机构提供减税优惠,拓展小额贷款机构的融资渠道、赋予小额贷款机构自主决定权,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二)明确监管主体,完善小额贷款风险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小额贷款面临着多个监管的情况,正所谓“三个和尚没水喝”,监管机构太多导致监管职责缺失、监管不到位等缺陷,严重减弱了监管的有效性。在当前复杂的金融生态环境下,我国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尚未成熟,如若监管不到位,势必会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埋下安全隐患。所以我们国家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体制。首先,为保证监管的有效性,避免职责的重叠,应对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主体做出明确规定。其次,对监管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做到监管方法规范,监管内容完备。最后,从多角度、全方位建立监管体系。为其运营行为提供指引,保证其运营的合法性。
(三)完善司法体系建设,改善小额贷款法律环境
目前,我国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法律规范非常的不健全,这就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造成贷款逾期归还或者干脆不归还的情况发生。所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相关司法体系是迫在眉睫的工作。我们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并吸取以往的教训,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一方面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也要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加大处罚力度,保证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安全性。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纳入法律监管范围之中,防止由于法律漏洞而造成的金融不稳定,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发展,从而更好地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加快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我国目前小额贷款违约事件频频发生,这说明了我国社会诚信意识并不到位,诚实守信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也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贷款业务最需要的便是诚信,一个社会的信用影响着贷款用户的偿还债务的积极性,进而间接影响小额贷款的安全性。所以我们要加强诚信建设,加强宣传,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培养中小型企业的诚信意识,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向广大贷款用户宣传社会信用的作用,提高其还款的信用意识,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使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
二、从公司内部角度来看
净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的外部环境固然重要,但是“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所以加强小额贷款机构内部环境建设同样不可小视。所以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小额贷款机构自身的建设,为防范小额贷款风险提供良好的内因条件。
(一)确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
小额贷款机构上到高级管理人员,下至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具体施工人员,都要重视风险管理,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理念,信贷风险文化影响和决定着信贷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我们不但要把风险管理渗入到公司的每一项业务之中。还要培养员工从观念和文化上重视风险的识别。定期对员工进行风险文化教育和培训、培养专业的管理人才、引进先进风险管理经验来加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多管齐下,加强信贷风险文化和理念建设,实现风险与回报的理性均衡。
(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
小额贷款的企业性质要求其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人才是小额贷款机构的关键。而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人力资源素质普遍低下。因此,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首先,提高待遇标准,吸引优秀人才,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留住人才。其次,任人唯贤,充分利用和发挥人才特长。根据需求合理配置人才。第三,组织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能力。最后,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工作。
(三)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管理不到位,效率低下等问题,这是因为缺乏一个完善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完善组织结构,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三权相互制衡的管理决策机制,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加强对风险识别和防范的能力,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完善经营管理制度,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努力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控制方法。除此之外,机构各部门之间应设置合理的、明确的分工,并建立一套明确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准则供员工遵守。
(四)探索风险防控技术和方法,规避风险贷款
完善信贷风险防控机制,实行主动的风险管理,是加强小额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措施中常常存在一些财务数据不健全或不真实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一些中小型企业,由于无法考察他们的信用记录也无法让他们提供担保,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在给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时,应帮助他们健全财务数据,同时,还要调查小额贷款用户贷款所提供的财政信息数据是否真实,以防止财务数据不真实带来的贷款违约风险。这就要求小额贷款公司引进先进的技术和风险管理方法,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包括从贷前的审查审批到贷款时各种手续的办理,再到贷后的还款情况分析,都要注意收集各类风险因素,加强风险的管理。目前小额贷款机构运用的小额贷款风险防控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团体贷款形式、担保抵押形式、微小企业人工信用分析应用形式和自动化信用评分技术形式等。这几种小额贷款风险控制技术都具有各自的长处和特点,在我国的小额贷款业务实践中被不同程度地应用,当然,小额贷款机构还应该结合自身实践经验,不断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贷款风险规避技术和方法。
三、从小额贷款用户角度来看
与小额贷款机构相对应的就是小额贷款用户,是指小额贷款的客户群体,这些群体一般包括中小型企业及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小额贷款用户是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中的第三个重要主体。由于小额贷款用户存在资金实力较差,贷款数额较小的特点,所以无法考察他们的信用记录也无法提供担保,也正因此出现了无法按期还贷或不还贷的风险,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也就大多源自于这些小额贷款用户。所以,构建小额贷款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的第三个重要内容就是规范小额贷款户自身金融行为。
(一)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其自身实力
像一些中小型企业这样的小额贷款用户,应该利用政府所提供的优惠政策改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开扩市场,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企业盈利了,资金增多了,也就会自觉主动地去还贷了。
(二)增强自身诚信素质,提高其信用水平。
通过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提高小额贷款用户的还贷意识,使他们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应该遵守这一原则,只有诚信才能使自己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逃避债务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国法律除了规范小额贷款机构的违法行为之外,还应该加大力度规范小额贷款用户的行为,对他们逃避债务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惩治,加大他们违法行为的成本和代价。让他们对自己逃避债务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这样可以减少违约行为。
总之,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因其贷款的风险性较高、稳定性差、成因复杂,使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防控变得尤为重要。解决小额信贷公司风险需要政府和社会、小额贷款机构以及小额贷款用户三方面的共同努力。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一定能不断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规避能力,为促进我国经济稳定快速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杜晓山,孙若梅.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和政策思考[J].财贸经济,2012,(7):52-53
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篇6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风险;应对措施
2009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建金[2009]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在部分城市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其中,用于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规模要适度控制,每年应还款额不得高于上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净受益。”“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严禁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下发,标志着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试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有利于住房公积金拓展投资渠道、分散资金风险;有利于扩展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内涵、提升在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
截至2010年底,试点工作已全面推开,部分条件成熟的试点城市已发放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支持当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即是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在此次试点工作中的管理非常严格,包括制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试行了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项目贷款业务运行平台和项目贷款运行监管系统,各试点城市通过运行监管系统规范操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监管等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如开发单位自有资金不足、贷款资金被挪用、建设项目房屋滞销、滞租等不确定因素引发的风险。为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性,亟须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构,形成一整套风险防控机制,增加项目贷款透明度。笔者试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风险及应对措施作以简单论述。
一、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理性一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5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依据2002年重新修订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作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受到它的上位法《住房保障法》的约束,一直也没能进行修改。当前所进行的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实际上是绕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实施城市试点。相关法规欠缺、规章制度未理顺,如果出了问题,蒙受损失的必将是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老百姓。
2.贷款资金安全风险。房地产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开发企业可以在不同银行申请贷款,楼盘销售回笼资金很可能会分流到各家银行,加之有的开发企业资金往来渠道复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资金很难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全面监控。一旦开发企业故意采取欺瞒手段,转移资金逃避还款责任,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损失风险。
3.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风险。从保障性住房的本质可以看出,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这一部分资金是不可能获取高额利润的。按照目前的利率水平,项目贷款的利率为4.73%,但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其利润率不超过3%,这样的话,利润总额都不够支付贷款利率的,公共租赁住房就更不用说了。有些地方还会出现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滞销、滞租的情况,这样就使住房公积金存在无法保值增值的风险。
4.缴存职工利益受损风险。按试点要求,公积金贷款所建保障住房的分配原则是,“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上述“优先”原则当然可以理解,但就保障性住房的公共本性而言,这种“优先”显然又并不合理。因为在现实中,那些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者,可能未必是公积金的缴存者。
5.开发企业带来的风险。在试点工作中,由于开发企业自身的特质决定,贷款资金会存在以下安全风险,一是自有资金不足的风险,贷前需严格审查;二是资金被挪用的风险,由于开发企业往往同时开发几个项目,或者一个集团公司下属多个公司,所以借款人容易出现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挪作他用的问题;三是不按时还款的风险,因项目建设进度和销售进度不同,开发企业的资金流不顺可能会影响到开发企业按时还款。
二、应对措施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尽快修订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已是不争的事实。虽然是试点,不管今后如何发展,是全面铺开还是仅仅试点,都不能改变目前的事实,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已十多年,虽然短暂,但也到了该修订的时候。建议对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中增加一条,即“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贷款、留足备付金的前提下,可将其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样做可以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性住房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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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高管理中心管理运作水平。与个贷相比,项目贷款无论是从业务复杂程度、还是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对管理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发放个人贷款为主要业务,项目贷款管理人才缺乏。想要做好试点工作,建议试点城市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成立专门的部门负责项目贷款管理及操作,组织项目贷款管理人员的培训,统一项目评审标准,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严把贷前调查关、做好贷时审查、落实贷后检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在资金计划、财务管理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水平,提高项目贷款管理水平。
3.搭建住房公积金省内乃至全国融资平台,统筹安排住房公积金使用。由于各地经济发展速度及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差距很大,有的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个贷资金来源不足,而发展缓慢地区住房公积金严重闲置过剩。又因该行业没有金融职能,不能跨区跨市调剂资金余缺,导致各地住房公积金利用率不均衡。最高的城市利用率95%以上,最低的只有15%。因此,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应赋予住房公积金行业金融职能,搭建一个省内乃至全国的住房公积金融资平台,统筹安排使用住房公积金。
4.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分工负责。由当地政府牵头,住房公积金中心、财政、国土房屋、监察、建委、审计、规划、土地储备、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任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的审查、贷款全程监督检查等事项。
5.试点城市政府承担落实偿还贷款的责任。试点城市政府应担待其更多原本属于自己的公共责任。一方面,不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自己都“押宝”在公积金贷款上;另一方面,即使必须使用公积金贷款,政府也要拿出一定的财政公共资金,如项目贷款的利息由地方政府直接进行支付或贴息,这样一来,不但每年的利息支付能够得以确保,解决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同时,公积金贷款所需支付的贷款利息也不会转嫁到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或承租者身上。
6.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贷款使用,切实防止资金流动性风险。《实施意见》中强调,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试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贷款条件执行,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贷款需要,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严禁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结余资金发放项目贷款,而发生通过限定最高月缴存额、调整最高贷款额度等手段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情况。
7.规范审批程序,实行封闭管理。试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成立审贷领导小组,负责贷款项目的调查评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贷款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形成建设项目评审报告和项目贷款抵押评审报告;设立资金监管专项账户,对贷款资金流动实行全程封闭管理,严格审核借款人支用资金申请,对建设项目全部流入、流出资金进行全程封闭管理;落实贷款抵押,借款人必须以在建项目、房产或土地使用权足额抵押,不得重复抵押。
8.建立贷款担保机制。保障性住房盈利性差,公共租赁住房还面临投资回收周期长、利率与市场风险都较大的问题,而且保障性住房建设受政策影响大,地方政府的意志往往还会破坏本应有的贷款项目运作规律,所以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与风险转移机制。可以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担保方式,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的有力后盾,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陈杰.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贷款需要有担保机制[J].住房公积金决策参考,201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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